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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会议中心和综合楼消防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4 16:16来源:访问次数: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8-2030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会议中心和综合楼消防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会议中心和综合楼消防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规模: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现有会议中心,框架结构,3层,建筑面积6886平方米;需要进行对原有结构进行加固、拆除屋顶、改造原有消防设施、增加消防设施、室内进行装修装饰等,总投资概算约360万元人民币。

2、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第一标段:会议中心和综合楼消防改造项目工程结构加固,预算金额231828.71元;第二标段:会议中心和综合楼消防改造项目工程施工,预算金额3177709.42元;第三标段:会议中心和综合楼消防改造项目工程监理,预算金额51143.07元。每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维修,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合同协议中要求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为准。

三、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8年11月16日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 2018年12月12日

评审地点: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15楼第17评标室

专家名单:孟庆森、徐国敏、韩东红、张慧凝、李涛

五、中标结果公告信息

第三标段

中标人:河南省豫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一街5号;

中标价:50500元人民币;

项目总监:陈玉庆;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41003368;

工期:130日历天;

质量: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现行的各种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评标情况为所有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进入详细评审。

本次招标代理费用为10000元。

六、本次公告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东段

联系人:姚伍

 话:0371-6678 85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址: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17 5296    

七、其它内容

1、本评标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2、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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