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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甲醛测试预处理箱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4 11:55来源:访问次数: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420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委托,就其甲醛测试预处理箱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甲醛测试预处理箱

二、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9年4月23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5月23日上午9时00分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贺以乐、刘爱珍、张昊辰、王雪芹、马亿珠

四、结果信息:

中标人:郑州博立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98000元人民币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72号5号楼3单元7层701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甲醛测试预处理箱

KLJQ-200-4

4

274500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89933290

联系地址: 郑州市博学路与白佛南路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99 0020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开户账号:88985160100054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按照预算金额的2%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贰万肆仟元人民币。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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